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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1年上半年党费的通知

2021-05-14 2891


所辖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精神和上级有关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上半年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离退休人员的党费计算基数是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不包括津补贴,生活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研究后上报东城区律师行业党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有特殊情况没有经济收入的党员,例如因伤病或怀孕生育及哺乳期间暂无收入来源、停薪留职等情况,每月交纳党费0.2元;对由于经济十分困难,确实无法交纳每月0.2元党费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党支部研究认定,报东城区律师行业党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

  二、缴纳时间

  2021年5月17日—6月20日

  三、缴纳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四支行

  账号:0200004119024769895 

    账户名称: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缴纳时写清“支部简称(或缴纳律师姓名)”,注明“党费”,例:“XX支部党费”或“XX所张XX党费”。

  四、注意事项

  (1)缴纳帐户已变更为工商银行,请汇款时仔细核对;

  (2)缴纳前请与东城区律师行业党委核对律所党员名单及缴纳月份。

  (3)缴纳费后在党建E先锋系统中及时更新党员党费信息。

  (4)将党费缴纳凭据和《XX党支部交纳党费统计表》(盖公章)(附件中)于6月20日前交(或快递)至区律师行业党办。  

  五、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落实专人负责本律所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核定党费计算基数和应缴数额,并按规定比例确定个人应缴党费数额。


联系电话:64211855-803、813

电子邮箱:dclxdwbgs@bjdclx.org

地    址:东城区东四北大街265号文化金融大厦8层

联系人:刘艳侠、王辉



附件一:党支部交纳党费统计表.xls




东城区律师行业党办

2021年5月14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168号5层

邮编:1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