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律企沙龙”(第十期)暨“投资与法律”仲裁员讲堂(第3期)活动在京成功举办
2026-04-21 312026年4月17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北京基金小镇、北京产权交易所共同主办,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协办的“紫金律企沙龙”(第十期)暨“投资与法律”仲裁员讲堂(第3期)——“基金管理人的法律责任”活动在北京成功举行。北京产权交易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马德宇出席活动并致辞。贸仲仲裁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信托法研究中心主任赵廉慧,贸仲国际案件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尹天枢,北京产权交易所投融资服务中心项目经理杨天宁作专题分享。贸仲仲裁员、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正阳先锋 东律韶华”研究院商事仲裁与调解业务研究会主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海锋主持活动。

(贸仲仲裁员、商事仲裁与调解业务研究会主任何海锋)

(活动现场)
马德宇副总经理在致辞中表示,随着基金行业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压实管理人主体责任、健全纠纷解决机制、畅通市场化退出渠道,已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此次活动是贸仲、北京基金小镇、北京产权交易所与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商事仲裁与调解业务研究会 各方深化协同合作,共同搭建的专业交流平台,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基金行业稳健运行提供优质服务与坚实保障。
尹天枢副处长结合基金投资仲裁实务,梳理了基金在各流程可能出现的争议与常见法律风险,就信义义务、过错责任、违约责任等基金案件的核心要素及司法审判情况作了介绍,就通过以仲裁方式解决基金所涉争议的优势进行了分享。贸仲多年来受理了众多涉金融、涉基金的案件,对基金的募集、投资、管理、退出各阶段的争议具有丰富的、前瞻性、引领性的审理经验。


(从左至右:马德宇副总经理、尹天枢副处长)
赵廉慧仲裁员立足信托法理与司法仲裁实践,围绕基金管理人义务体系与责任认定展开系统解读,重点阐释了忠实义务、谨慎义务、信息披露义务、适当性义务等核心内容,清晰界定了基金管理人的合规底线与责任边界,结合行业典型场景对合规运营、风险防控、责任认定等关键问题作出指引,为基金管理人规范履职、防范法律风险、妥善处理争议提供了扎实的理论支撑与实务参考。
杨天宁经理结合当前私募股权基金退出高峰期的市场背景,分析IPO退出承压、退出渠道多元化的行业趋势,介绍了通过产权交易所服务基金退出的平台功能、市场化定价机制与资金安全结算体系,为行业拓展规范高效的市场化退出路径提供了务实可行的参考方案。


(从左至右:赵廉慧仲裁员、杨天宁经理)
交流互动环节,与会嘉宾与参会人员围绕基金管理人合规管理、基金争议解决实务、产权市场退出渠道等热点问题展开深入探讨,现场交流氛围热烈。参会人士普遍认为,本次讲座紧扣行业发展前沿与实务痛点,内容兼具专业性、指导性与实用性,对提升行业合规运营能力、风险化解水平与市场化退出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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