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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自荐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8-10 1047

各律师事务所:


       司法部决定开展“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表彰活动”(以下称“双优”评选表彰活动),按照司法部和市司法局要求,为做好我区评选自荐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开展“双优”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首都律师行业时代楷模,引领首都律师行业发展方向,激励首都律师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更加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广泛动员我区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积极参与,认真做好自荐推荐,配合市司法局做好组织考察、公示公告、审核评定等环节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条件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确保优中选优。准确把握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切实把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业绩突出、职业道德良好、得到广泛认可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评选出来。


       (三)注重结构均衡。综合考虑律师类别、年龄结构、地域分布、政治面貌、性别比例、服务领域、专业特长等因素,坚持统筹兼顾,整体平衡,注重扶持新人、培养骨干,做到代表性与广泛性相结合。


       三、评选推荐工作机构


       成立东城区司法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双优”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贾红梅担任组长、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福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相关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律师工作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郭颖担任。


       推荐名额的分配、推荐名单的确定和调整等事项由北京市司法局“双优”评选表彰委员会决定。

       

       四、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本所律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司法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律师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加强本所党的建设工作,党组织设置规范,党建工作机制健全,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中的政治把关作用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律师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引领促进作用充分体现。


       (二)工作突出。2016年1月1日以前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在北京成立连续4年以上,律师事务所依法开展律师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某一法律服务领域或者综合实力处于业内或本区域内前列;主动服务大局,积极为“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自觉服务为民,组织、支持本所律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作出积极贡献。


       (三)管理规范。建立并落实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齐全,信息化应用水平较高,能够有效监督本所律师规范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党委的监督、指导,认真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2016年以来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及党员律师未受过党纪处分,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还应当对分所执业和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监督,2016年以来分所及其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五、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条件


       (一)政治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二)工作突出。2016年1月1日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且在北京连续执业4年以上,热爱律师职业,依法履行辩护、代理等职责;勤于钻研业务,在民事、刑事、行政、涉外等一个或多个业务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有从事诉讼、仲裁、调解或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的丰富经验,服务质量和工作业绩受到服务对象、行业内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完成有关部门和律师协会安排的工作任务,在服务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能够挺身而出,作出积极贡献。


       (三)品行优良。坚持依法规范执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于职守,勤勉敬业,诚实守信,尽职尽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2016年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六、评选程序


       (一)8月8日至8月14日,申报自荐推荐阶段。各律师事务所向区司法局自行自愿申报。律师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向区司法局推荐。司法部直接颁证的中央单位公职律师、中央企业公司律师推荐人选,由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商有关单位后直接向司法部“双优”评选表彰委员会推荐。军队律师由中央军委政法委政治工作局向司法部“双优”评选表彰委员会推荐。法律援助律师、两公律师由市律师行业党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推荐。


       (二)8月15日至8月21日,评选初审阶段。区司法局按照评选推荐名额、条件和程序,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征求区律师协会及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加强政治审核,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均由区律师行业党委在申报表上出具政治鉴定意见。区司法局组织评审后,出具审核意见。在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照通知要求,于8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司法局进行复核。在评审或复核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考虑在完成重大任务、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服务团”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三)8月22日至9月4日,复核公示阶段。市司法局将参考区司法局落实市局各项工作部署情况、推荐名单排序情况对申报、推荐对象进行复核、综合评估,按照超出司法部分配名额20%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名单,并组织区司法局实地考察。考察组应到申报、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实地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材料,并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行业党委、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负责同志和律师代表等进行个别谈话,必要时听取我区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考察结束后,确定拟推荐对象名单,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推荐对象名单经市司法局党委研究通过后,以市司法局名义报司法部“双优”评选表彰委员会。对区司法局初步推荐对象中未入选的,在今后市区两级律师行业表彰活动中给予优先考虑。


       (四)9月10日以后,评定公告阶段。司法部政治部、律师工作局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研究提出拟表彰对象建议名单,提交部“双优”评选表彰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按程序报批,以司法部名义印发表彰决定,向拟表彰对象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并予以公告。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本次“双优”评选表彰活动,严格按照要求,自愿申报,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二)按时报送材料。有意向参评的律所和律师,以律所为单位,请于2020年8月14日15时前完成材料的报送工作,《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推荐表》、《全国优秀律师推荐表》一式五份,邮寄报送至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三)加强典型宣传。要结合评选推荐工作,各律所要大力宣传优秀律师和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典型,宣传东城律师队伍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展示新时代东城律师队伍形象,营造有利于律师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联系方式:唐婵 64011005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92号

 

                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

                       2020年8月10日

附件:1.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推荐表.doc


附件:2.全国优秀律师推荐表.doc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168号5层

邮编:1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