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

扫码分享

党史微课堂-【第六十三篇】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2021-05-24 738

wps7.png


图为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部分代表参观北京京华自选商场


自1980年我国农村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为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尤其是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拓宽了人们的眼界,使经济体制的改革显得更为迫切。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比较系统地提出和阐明了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它是一部全面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献。《决议》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据此,《决定》系统阐明了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所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增强企业活力;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实行政企分开;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进一步扩大对外的和国内的经济技术交流;造就一支宏大的经济管理干部;加强党的领导,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在《决定》精神的指导下,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从1985年起全面展开。


( 文章来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图片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168号5层

邮编:100011